2014年1月31日15时、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老颜集乡南北街阳光超市前、受害人郑凤华因站在路旁,被朱国刚饮酒后无证驾驶他人停放在左边的豫Bp7169号面包车撞伤,经交通局判,造事者负全部责任,受害者当场昏迷不醒,经诊断;一,特重型颅脑损伤,1多发性脑挫裂伤,2左侧急性硬膜下血肿,3蛛网膜下腔出血,4弥漫性轴索损伤,5脑疝;二,胸部闭合性损伤,三,左足皮肤挫裂撕脱伤并局部皮肤坏死;四, 左足跟骨骨折;五,应激性消化道出血,被告至今不管不问,出事的时候被告就说想去哪里告状就去哪里告,因为被告人和法庭检察院里的人有关系,受害人家属去法庭,法庭庭长说要三万封他人的车费,要不然就不告,受害者家属到处借钱治病,一月后找律师去起诉医疗费,法庭庭长不让告,还不接诉状有意包庇被告,律师知难而退,受害者家属去郑州高级人民法院诉说,那里的人也不管,只因我们是农村人, 没人来主持公道!中国法律越来越健全,可是老百姓说理在哪?姐姐因为车祸大脑严重受损,昏迷20多天才醒来。希望好人多多帮助我们,希望有热心的律师提供帮助,更希望记着朋友能帮帮忙,监督一下法律的执行。
中国人情大于法律?部分执法机构的做法让老百姓没办法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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